比比招标网> 变更公告 > 南宁五象新区花林路(庆歌路-夏林路)交通信号监控设备、标志标线变更通知(一)
更新时间 | 2020-04-1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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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宁*象新区花林路(庆歌路-夏林路)交通信号监控设备、标志标线*、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即*时**分)统*将收到的竞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竞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日前送达。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竞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竞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收件人:吉岳蓓
(*)供应商不参加现场竞标活动。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竞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谈判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第*章竞标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按通知内容执行。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希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象总部大厦*座**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吉岳蓓 ****-*******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