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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巡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8-05-09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理念,以打造“立足广州、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区域性综合交易平台为目标,在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探索,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路径,特别是在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设形成涵盖业务操作、服务内容、信息系统、场所设施、数据采集及应用、内部工作管理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体系。

  (一)业务操作标准化

  1.操作流程标准化,提高交易效率。

  为响应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交易中心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原有业务流程进行精简、统合与固化,统一业务流程,大幅度减少业务环节。其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环节由22个精简至10个,政府采购环节由43个精简至11个,并固化到全流程电子化系统中,大幅度提升交易效率和操作的规范性,获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高度认可。

  2.文件范本标准化,提高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格按照市政房建、电力、公路、水运、铁路、民航、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招标、资审文件范本,规范业务流程,开发交易系统,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实时调整。

  二是与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合作,研究制订了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划分的6种采购文件通用范本和按采购品目划分的42项采购需求标准化模板,以及编制规则、使用指南和更新控制程序。采购文件范本和需求模板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代表和业内权威专家的评审验收,受到高度评价,有效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效率。

  3.编制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列明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禁用条件、商务条款禁用内容、采购需求禁用内容及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等内容,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加强对政府采购文件中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等不合理条款的审查力度,有力地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服务内容标准化

  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资委等14部委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交易中心以此为契机,全面梳理各类交易服务事项,编制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清单》,就相关38项交易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办事时限以及责任部门都做了详细规定,并通过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和公众监督,提高交易活动透明度。

  (三)信息系统标准化

  一是系统建设标准化。为加快推进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标准化体系建设,交易中心一方面结合“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要点,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组织编制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近期建设规划(2017-2019年)》,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体系,内容涵盖功能性、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和可拓展性等方面的标准,实现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运营体系,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稳定、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另一方面,交易中心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要求,架构建成“广交易”交易服务平台,形成了独立运行、功能互补的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其中,交易平台严格对照国家检测认证标准完成了211项业务规则的检测,并获得了国家二星级的检测认证。

  二是系统接口标准化。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等有关规范要求,建立起市本级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统一接口标准形成纵向联通国家和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横向联通市本级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纵横贯通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并实现平台间的数据交换共享。

  三是系统运维管理标准化。为确保交易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和信息安全,交易中心还制定了专门的《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就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购置、开发和运维,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保障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标准,如信息系统相关的硬件放置场地的环境要求,硬件的维护保养频次,信息数据的备份周期和保存期限,以及各类信息系统的权限配置和网络安全要求等,构建形成一套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保障体系。

  (四)场所设施标准化

  一是场所建设和设施配备标准化。为确保中心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使服务对象能够便捷、舒适的完成所办理事项,交易中心的场地建设、设施配备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统一管理和设施设备的统一标准化配备,根据交易项目以及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设置类型丰富、规格统一的公共服务、开标、评标(审)、答疑、竞价、见证、自助服务等功能分区,并统一配备服务对象所需的各类设施设备。交易中心在场所设施标准化方面所做的工作获得了相关监管部门的认可,曾参与编制《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场所设施设置标准(试行)》,并成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施和服务标准》(粤发改公资〔2016〕10号)制定的主要参考依据,成为省内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通行标准。

  二是场所和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化。为保证场内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场所设施设备资源,规范相关人员场内活动。交易中心还制定了《场地管理细则》,就服务窗口、开标室、封标室、拍卖大厅、评标区、澄清室、评标直播厅、洽谈区、办公区的管理,和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以及评标评审专家等人员的场内活动做了相关规定,并将各类主体场内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五)数据采集和应用标准化

  一是数据采集标准化。在严格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令第20号)、《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财库〔2013〕18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O)》(发改办法规〔2016〕2024号)等数据标准的基础上,交易中心对平台汇集的各类数据做了进一步梳理,编制形成投标人(供应商)企业库信息和业绩库信息数据采集标准,按照业务需求就有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做了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企业库和政府采购企业库实行统一标准,实现互联互通。

  二是数据应用标准化。在数据采集标准化的基础上,交易中心就数据应用标准化也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创新。如在辅助评标评审方面的标准化应用,制定标准化的数据需求清单,并嵌入评标评审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自动抓取,辅助专家评标评审,提高工作效率;再如在信用管理的标准化应用方面,制定了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跨部门、行业、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交易各方主体信用管理标准化。

  (六)内部工作管理标准化

  为规范职工工作行为,统一工作标准,交易中心编制了《岗位工作手册》,就“部门职责”、“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岗位说明”、“工作流程及标准”和“常见问题”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帮助干部职工更为便捷、全面和规范地掌握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流程、要求和标准,在提高工作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交易中心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各级有关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标准制定工作,包括牵头编制南方十七城市有形建筑市场联盟《南方区域建设工程交易规范》的数据标准部分,参与编制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工作规程(试行)》(粤建市函〔2012〕1052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DBJ/T15-99-2014)、《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规范》(DBJ/T15-115-201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发改办〔2016〕202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标准》(JGJ/T393-2017)等各类行业标准,为交易中心建设标准化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