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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论(第二批)的通知(第785号)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8-06-3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晋城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17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公示意见暨第一批考核结论的通知》(晋建市函[2018]636号),我厅组织人员对企业提交的资质动态考核申述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考核结论予以公布(附件1-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考核结论为合格的,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动态考核结论为合格(一年)和基本合格的,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二、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整改期3个月,企业应在整改期满20日前,将整改材料通过初审部门上报我厅。我厅将根根据企业整改情况重新核定动态考核结论。企业未提交整改材料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我厅将依法撤回企业相关资质。

三、考核结论为合格、合格(一年)及基本合格的企业,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资质证书副本交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统一来我厅加盖动态考核章。

四、动态考核评价结论只适用于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对已过有效期的企业不再核定动态考核结论。

五、因资质升级、延续、变更或其它原因换领新的资质证书的企业,动态考核结论不变。企业应填写《动态考核补注申请表》(附件4),到我厅办理动态考核结论补注。

2018年7月15日前,未加盖动态考核章的企业可根据本通知网上查询情况参加我省建筑工程的投标活动。

附件:

附件1 工程勘察企业动态考核结论汇总表(第二批).xls

附件2 工程设计企业动态考核结论汇总表(第二批).xls

附件3 工程监理企业动态考核结论汇总表(第二批).xls

附件4 动态考核结论补注申请表.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