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增补 第四届理事和常务理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各单位会员: 2007年3月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多次对工程咨询行业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工程咨询工作十分重要,明确指出工程咨询在投资领域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引起专业人士和单位的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尊重单位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纳和聚集更多优秀工程咨询单位参与协会管理和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推动我国工程咨询业又好又快发展,应会员的要求,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章程》规定,我会拟集中增补部分理事和常务理事。 此次增补理事和常务理事工作,可由本单位自愿报名,也可由地方协会推荐候选单位。请各地方协会积极协助做好推荐申请工作,以便进一步扩大我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队伍。 一、理事或常务理事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加入我会理事需属于我会单位会员,申请加入我会常务理事需属于我会理事,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申请加入我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的意愿; 2、热心致力于工程咨询事业,积极主动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3、在工程咨询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代表性,有良好的执业记录; 4、遵守我会章程,自觉维护行业声誉与合法权益。 二、加入理事或常务理事程序 1、向我会秘书处提交加入理事或常务理事申请表(见附件或在“中国工程咨询网”上下载)及单位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经秘书处审核,报常务理事会审批后,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秘书处发给理事或常务理事证书。 三、申请加入时间要求 请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填好的申请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寄送至我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1113室 邮编:100037 联系人:段敬广 穆定焕 电话:010-88337679 010-88337633 传真:010-68364838 010-68311999 附件:1、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理事申请表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申请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增补 理事 常务理事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行业专业委员会(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