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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一周报(1月6日-12日)

发布人:比比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9-01-15

1、青海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政采信息公开工作

青海省财政厅近日出台《青海省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全面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要求在农村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等领域非涉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在法定时限内主动公开三项信息:采购项目信息、监管处罚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同时明确青海省采购信息网是该省政府釆购信息公告指定的发布媒体。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信息,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同时推送至中国政府釆购网进行发布

2、广西完成2018年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完成2018年广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全区三级财政部门共向122家采购代理机构已下达或正在办理下达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据统计,本次自治区、地级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联动检查的代理机构综述为123家(不含分支机构),全区共抽查1303个采购项目,检查项目总金额30.36亿元,查出涉及违法违规问题项目数量1034个,占抽查项目总数的79.35%。

3、天津落实"19条" 政府采购将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六方面用19条政策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累计可为企业减负140亿元以上,今年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将降到20%左右。

《意见》提出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不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明确政府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织联合体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4、住建部发文,“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属于转包!

2019年1月9日住建部官网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做出认定,明确惩处。办法明确提出:存在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转包。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5、太原划定政采各环节完成时限与责任主体

山西省太原市财政局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并对政府采购工作各个环节包括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要求方面、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过程方面、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方面的时限要求、责任主体作了明确规定。

6、陕西税务局全面推广网上采购

陕西省税务局为积极稳妥开展网上采购推广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全面推广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全面覆盖、积极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省税务系统积极推进网上采购工作,目前基本实现了“网上采购是常态,网外采购是例外”的新局面。

7、财政部公布全国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结果

财政部日前公布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的第三方评估结果。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断细化,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目前已形成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依托的集中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基本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为了客观评价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推进“阳光采购”,财政部委托江西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第三方机构采用量化方式,对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地方平均得分为87.2分,总体评价良好。

8、山东出台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履约验收责任,明确履约验收要求,严格违约失信追究,做好政府采购“最后一公里”的管理,确保“物有所值”采购结果的实现。

9、中央预算单位2019集采目录将待"深改方案"出炉后调整

 财政部网站今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暂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执行,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再行调整。

10、江苏:将在全省推广“不见面开标”

2019年江苏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将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全省推广、建设“不见面开标”模式和“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

“不见面开标”运用互联网技术,远程在线实时开标,解决了传统开标模式受场地约束、企业投标成本高、投标企业须提前到达开标现场等问题。

“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是市场主体、行业部门、管理部门、监察审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剑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脱节、信息不连续不对称等问题。 2018年8月起,江苏在淮安试点“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该平台对180个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共发现存疑问题317个,向33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责成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企业处罚违约金1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