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油工程仪表特殊电缆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
主要技术规格
*****总线电缆、*****和****网线、*********总线电缆、**补偿电缆等
交货数量
本次为*年采购预估量,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仪表特殊电缆。主要技术规格,****** ** ***电缆、*********电缆、**补偿电缆等。交货数量:本次为*年采购预估量,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交货地点,包含但不限定海工天津地区/山东地区/广东地区的项目现场、仓库或中国大*境内项目现场。交货期,订货确认单签订后***天。
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应为电缆制造商,且为本次投标产品(总线电缆、补偿电缆、本安电缆、控制电缆)之*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制造商仅允许*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销售公司,须提供其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电缆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 "****://***.****.***.**/" ****://***.****.***.**/)核实(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以下产品应具有至少*个供货业绩,产品:(*)总线电缆(*****)、(*)光纤电缆 、(*)网线(*****或**** ),上述(*)至(*)可由多个合同分别覆盖,合同签署方不限。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中的产品品牌与投标人本次所投品牌*致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和*)到货验收材料(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须体现发票号)或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验收报告或到货签收单或安装调试验收证明等)。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地址、**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地址”内容任何*项*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