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VIP独家项目> 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人(重新招标)答疑纪要[答疑]
福州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保险经纪人(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榕地铁招*******-*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编号为榕地铁招*******-*的“福州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保险经纪人(重新招标)”的质疑问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投标文件中所提及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并附原件清单,以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查验”;第**页:“注:*、提供①理赔计算书;②转款凭证;③合同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①、②、③项资料需同时提供,否则不予计分。”其中“②转款凭证”属于保险公司内部财务做账资料,保险经纪公司无法取得转款凭证原件。
请问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否视同转账凭证原件作为此项评分材料。
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理赔计算书;②转款凭证;③合同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无法取得转账凭证原件,则“转款凭证”可以不提供原件备查。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请以此为准。
招 标 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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