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VIP独家项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对邹平县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处...
债务企业名称:邹平县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滨州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邹平县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本息共计****.**万元,本金****万元,截止****年*月**日利息****.**万元(****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上述债权的贷款方式为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邹平县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楼、商铺及其占用土地;保证人为山东邹平华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唐龙、明铭、唐加彬、王桂华。主从债权已经法院判决有效,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基本情况如下:
*、借款人情况
主债务人邹平县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邹平县明集镇驻地;法定代表人王书纲;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股东情况:王书纲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园林工程设计与施工。该企业现已停业。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邹平县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及在建工程,均已办理登记手续。
(*)土地证号为邹国用(****)第*******号,坐落于明集镇驻地,土地性质为城镇混合住宅出让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评估地价总额***.**万元,抵押金额为***万元。
(*)在建工程坐落于明集镇驻地的*号住宅楼、*号商住楼、*号商业楼及其配套,面积共计*****.**平方米。
*、保证人情况
山东邹平华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邹平县明集镇驻地;法定代表人唐加彬;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股东情况:唐加彬认缴出资额 **** 万元,持股比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销售饲料。目前停业。
唐龙,男,****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邹平县明集镇解家村***号。
明铭,女,****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邹平县明集镇解家村***号。
唐加彬,男,****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邹平县集镇解家村***号,身份证号:******************。
王桂华,女,****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邹平县集镇解家村***号。
*、诉讼情况
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已经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权。该项目已申请执行,现正在对抵押房产评估拍卖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为独立院区,房产已全部建好,位于滨州邹平明集镇驻地,*周均为住宅,地理位置优越,有较高的增值空间。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路***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