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淮安市金湖县经济开发区金石大道23号电子产业园12#厂房招租项目
| 更新时间 | 2025-04-0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客服,联系电话:**********
(*)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人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
(*)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人申请,将承租人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人,补偿出租人损失。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文件规定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女士(交易中心)
杜女士(转让方)
联系电话
****-********
***********
投诉电话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