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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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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省招标 处置
更新时间 2025-11-04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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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企业名称: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户

所在地:山东省滨州地区邹平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万元 ,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嗣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主要分布在滨州地区邹平市,*户债权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债权总额

其中:本金

贷款方式

担保人

诉讼执行情况

*

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抵押+保证

抵押人: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东省邹平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高峰、张玉华;

全额诉讼判决确权,并已强制执行。

*

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

抵押+保证

抵押人: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人: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高峰、张玉华;

全额诉讼判决确权,并已强制执行。

*

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

*,***.**

*,***.**

抵押+保证

抵押人: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高峰、张玉华;

全额诉讼判决确权,并已强制执行。

 

合计

**,***.**

**,***.**

 

 

 

注: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或有权部门认定为准。

分户债权情况

第*户 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的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基准日****年*月**日,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为抵押+保证类债权。由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锟精密不锈钢材料冷轧机组机器设备设定最高额****万元抵押担保;由山东省邹平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高峰、张玉华连带保证担保。

*、借款人情况

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邹平县黄山办韩家村,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张风臣。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金属结构材料的销售研发,生产制造轧钢设备及配件,销售不锈钢制品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登记,主体资格合法存续。

*、保证人情况

山东省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刘家村,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张学文。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卫生筷、牙签、刨花板、胶合板、密度板、细木工板、家俱、橱具及其他木制品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登记,主体资格合法存续。

自然人保证人:

高峰,男,山东邹平人,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

张玉华,女,山东邹平人。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锟精密不锈钢材料冷轧机组机器设备设定最高额抵押****万元。****年*月**日在邹平县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书号:邹工商抵登字(****)第****号;抵押权效力业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对抵押财产(**锟精密不锈钢钢材料冷轧机组)经依法处置所得价款在****万元限额内享有优先受权;在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了上述抵押财产,现行续封至****年*月**日,抵押物目前处于在用状态。

*、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全额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年*月**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至****年*月**日),以及自****年*月**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万元为基数,按利率*.***%计算;以借款本金****元为基数,按利率*.***%计算;以借款本金****万元为基数,按利率为*.***%计算); (*)被告山东省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玉华、高峰对上述第*项债务中本金****万元,利息*******.**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财产(**锟精密不锈钢钢材料冷轧机组)经依法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以****万元为限。案件受理费******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执行情况:****年**月**日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执行过程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澳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案中抵押的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第****号项下动产,现行续封至****年*月**日;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产权证号为邹私企-***、******-******,邹国用(****)字第*******号、邹国用(****)字第******号不动产;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贵文木制品有限公司在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第****号、邹工商抵登字(****)第****号项下动产。目前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第*户 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的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基准日****年*月**日,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为抵押+保证担保债权,由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高频纤焊机等不锈钢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由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高峰、张玉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借款人情况

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邹平县黄山办事处韩家村,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张风臣。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炊具、炊具配件;销售不锈钢制品、不锈钢材料。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登记,主体资格合法存续。

*、保证人情况

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邹平县青阳镇驻地,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刘红超。公司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加工销售纸箱、纸盒、胶帽、胶带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登记,主体资格合法存续。

自然人保证人:

高峰,男,山东邹平人,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

张玉华,女,山东邹平人。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高频纤焊机、拉伸机、车床、冲床等不锈钢生产设备**台(套)最高额抵押****万元,****年*月**日在邹平县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书号:邹工商抵登字(****)第****号);抵押权效力业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对抵押财产在最高限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了上述抵押财产,续封至****年*月*日。

*、诉讼执行情况

全额诉讼并已申请执行。****年**月**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元,利息及罚息*,***,***.*元及以**,***,***.**元为基数,自****年*月**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对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抵押物(邹工商抵登字(****)第****号)在最高限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高峰、张玉华对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及以**,***,***元为基数,自****年*月**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执行情况:****年*月*日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邹工商抵登字(****)第****号项下抵押财产,续封至****年*月*日;目前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第*户  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的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止基准日****年*月**日,债权总额*,***.**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为抵押+保证担保类债权,由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抛丸清理机、液压拉伸机、自动抛光机、车床等机器设备设定最高额抵押****万元;由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张玉华、高峰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借款人情况

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韩家村,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樊传青。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不锈钢制品、销售不锈钢卷、板、不锈钢材料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登记,主体资格合法存续。

*、保证人情况

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韩家村,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刘学良。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卫生巾、湿巾、尿布(垫)、纸尿裤等。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登记,主体资格合法存续。

自然人保证人:

高峰,男,山东邹平人,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

张玉华,女,山东邹平人。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名下抛丸清理机、液压拉伸机、自动抛光机、车床等机器设备设定最高额抵押****万元,****年*月*日在邹平县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书号:邹工商抵登字(****)第****号);抵押权效力业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对抵押财产在最高限额****万元范围内经依法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了上述抵押财产,续封至****年*月*日。

*、诉讼执行情况

全额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年**月**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元,截至****年*月**日的利息*******.**元,以及自****年*月**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计算利息和以********.**元为基数,按年利率*.***%计算的利息; (*)被告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高峰、张玉华对上述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抵押的设备,登记号为邹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最高限额****万元内,经依法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执行情况:****年*月*日向滨州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执行过程中轮候查封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本案中抵押的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第****号项下动产;目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已诉讼确权并执行,涉及的抵押物业经司法确权并已查封,部分抵押物维护良好处于在用状态。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经理、张经理

联系电话: ****-********/********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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