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讯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轮动态调整的通知》(药采〔****〕**号)要求,现将申请检验试剂挂网目录动态调整的产品外省价格(省级中标价或挂网限价)、产品限价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示内容 *.备案交易目录申请转入集中交易目录的产品****年以来正在执行的外省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 *.根据动态调整办法计算的备案交易目录申请转入集中交易目录的产品限价。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 *、相关要求 *.请相关企业(见附表)及时登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中“限价公示”菜单栏查看。 *.没有外省省级中标价(或挂网限价)和我省各医院实际采购价的产品申请目录调整的,为无效申请(公示限价为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供《申(投)诉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外省价格有异议的,请提供相关省份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官方网站公布中标价、挂网限价的网站通知截图等)至省药采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递交采取企业现场申报,传真件和邮递件不予受理;材料如内容不全、逾期递交、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递交材料地址:合肥市益民街**号省援外培训中心***室(咨询室) 咨询电话:****-******** ******** :*.相关企业名单 *.《申(投)诉登记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