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60001 客服热线:400-000-0388
发布公告

招标

采购

项目

机构

资讯

服务

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北京市房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已拆除资产一批

北京市房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已拆除资产一批

加入收藏 文档打印 文档导出 招标数据导出 代购招标文件 代写标书

温馨提示

此功能仅针对比比会员开放
点击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标签: 北京市招标
更新时间 2022-09-30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免费注册会员 即可查看 免费 招标信息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立即免费注册

更多优势服务:请查看服务列表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000-0388

北京市房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已拆除资产*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已拆除资产*批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房山区
挂牌价格*,***.**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受让方应于《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交接后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受让方应于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 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服务费。*、买受人必须书面委托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施工(该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您目前状态:非注册用户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查看隐藏内容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 登  录 注  册 客服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您目前会员权限不足,请查看 会员服务列表,或拨打服务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点击此处 跳转到其他网站下载
对方网站访问的速度慢或者无法打开,都是有可能的,请多次打开尝试!

【比比网首页】

温馨提示

很抱歉,您当前的状态未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温馨提示

很抱歉,此功能仅支持付费用户。
我要了解收费服务

历年招标公告 更多

晋公网安备14019202000101号     Copyright©2015-现在 比比网络 版权所有 bibenet.com 晋ICP备14006571号-7